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7月27日,江宏杰由日、台2位律师陪同下,以控诉福原爱“Abduction(绑架)”为题,大动作召开记者会。他在会上表示:“今天先跟大家抱歉,自己的事情让大家担心了,谢谢大家来参加,聚集在这里。”江宏杰现场宣布:“有件事想报告一下,在今年的7月20号,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结果,内容是法院要求福原爱小姐将OO交付给我的命令,很感谢日本法律的裁判,也很希望赶快跟OO见面。”